浙江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2-12浏览:10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8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流程

  (一)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人文社会科学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报奖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本次报奖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待成果申报材料汇总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上交所在单位 → 各单位汇总审核后报人文社会科学处 → 人文社会科学处初审 → 学校组织专家初评 → 确定拟推荐申报成果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推荐成果申报人上报最终材料 → 人文社会科学处登陆系统上传材料 → 人文社会科学处对推荐成果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签署意见,盖章上报浙江省教育厅

 

四、初审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申报一览表(学院)、申报评审表

纸质材料:申报一览表(学院)、承诺书、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五、正式申报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申报一览表(学院)、申报评审表

纸质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学院)、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 份(至少 1 份原件),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 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 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学院)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时间节点

2023131日前  申报人撰写材料,各单位审核,汇总

202321  各单位报送初审材料至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22日—5日 人文社会科学处初审并组织专家初评

202326日—17日 拟推荐申报成果公示(按教育部通知要求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上交最终上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023227  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余本兰 办电:82282808 手机短号:666872

蒋淑华 办电:82282072 手机短号:662132

邮箱:kyy@zjnu.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政南楼226房间

 

附件1:《申报一览表(学院)》.xls

附件2:《承诺书》.docx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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